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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垃圾的治理政策
2023-02-07
全球主要国家及地区对于“塑料垃圾”都有什么样的治理政策?
近年来,塑料污染已成为全球备受关注的热点之一,随着2022年闭幕的第五届联合国环境大会审议通过《终结塑料污染: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决议,为全球塑料污染治理按下了快进键。充分借鉴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做法,对我国塑料污染治理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全球主要国家及地区对于“塑料垃圾”都有什么样的治理政策?
根据全球主要国家、地区的塑料污染治理目标先进性、政策法规内容和严苛程度,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
01.以欧盟为代表的激进型
欧盟重视塑料的循环利用,旨在从根本上将塑料市场从线性经济转变为循环经济,并转变为绿色经济。目前,欧盟已经构建了由1项战略(欧洲塑料战略),5项法规(《关于包装和包装废弃物的指令》《废弃物框架指令》《欧盟一次性塑料指令》《欧盟塑料袋指令》和《欧盟关于塑料废弃物运输的指令》)和2项提案(《欧盟塑料税》《欧盟碳边境税》)组成的政策法规体系。
欧洲塑料战略中明确提出废塑料的回收利用率目标:在2025年达到50%,2030年达到55%。不仅生产者责任延伸(EPR),在禁限一次性塑料方面,欧盟《关于一次性塑料的指令 (SUPD)》自2021年7月3日起禁止 15种一次性塑料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同时,还对再生塑料含量做出了明确要求,即2025年达到25%;2030年达到30%。
02.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摇摆回归型
美国在政策法规体系方面主要由各州的独立法令组成,各州对塑料污染治理的态度和力度不尽相同,其中仅加州和华盛顿州对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较积极。环境保护局(EPA)于2021年11月发布了国家回收战略(NRS),其中设立了2030年废塑料回收利用率达到50%的目标。
在美国加州等10个州实施押金返还制度(DRS),以促进塑料容器废弃物的回收。押金返还制度,也称容器返还制度容器返还预付押金或押金返还计划,是指在购买产品时收取附加费用,并在返还产品时给予返还。
▲美国以占全球4%的人口,生产了全球17%的塑料垃圾
日本在塑料污染治理方面的态度摇摆不定,在2018年,在2018年G7峰会上,日本拒绝签署以”减少一次性塑料使用,2030年前达到废塑料循环利用率55%”为目标的《海洋塑料宪章》。
日本在1995年通过《容器和包装回收法》引入了包装的生产者责任延伸。该法案规定,所有包装品制造商、零售商和批发商、以及进口商需要支付费用。在禁限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方面,日本从2020年7月开始不再免费提供塑料袋,2022年4月起不再免费发放塑料餐具和吸管,与塑料袋一起被征收 "塑料税"。
03.以我国和澳大利亚为代表的稳步推进型
我国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近年围绕禁限塑、循环利用和生产者责任延伸等方面频繁出台塑料污染治理的政策法规,已初步构建完成污染防控法规体系。在2021年9月15日印发的《“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明确了回收目标: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大幅减少;农膜回收率达到85%。
在禁限塑方面,2020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继2008年旧版“限塑令”,再一次加大力度整治塑料污染问题,明确了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并制定了具体的退出时间表。在循环利用方面,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指出要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
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在塑料污染治理方面政策法规体系的建设虽各有侧重,但总体来看具有以下四个共同点:
一是,通过制定明确的废塑料回收及回收利用目标,积极推动塑料污染治理;
二是,通过禁限用一次性塑料实现源头减量,进而减少塑料垃圾处置压力;
三是,通过生产者责任延伸、塑料税获得专项财政收入,利用财政手段激励更多的废塑料回收再利用;
四是,通过明确的再生塑料加入量要求,激发塑料生产端对再生塑料的需求,推动废塑料的循环利用。
而要推动废塑料循环利用的难点有三:回收收集、预处理、再生制备。
在废塑料预处理这方面,可以使用斯瑞德破碎机,将各种塑性塑料和橡胶塑料,如异型管、塑料棒、塑料薄膜和废旧橡胶制品等,破碎成粒径98%小于30-80mm的物料块(单轴破碎机),使其更容易贮存、运输,为后续塑料再生利用处理作铺垫。
近年来,塑料污染已成为全球备受关注的热点之一,随着2022年闭幕的第五届联合国环境大会审议通过《终结塑料污染: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决议,为全球塑料污染治理按下了快进键。充分借鉴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做法,对我国塑料污染治理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全球主要国家及地区对于“塑料垃圾”都有什么样的治理政策?
根据全球主要国家、地区的塑料污染治理目标先进性、政策法规内容和严苛程度,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
01.以欧盟为代表的激进型
欧盟重视塑料的循环利用,旨在从根本上将塑料市场从线性经济转变为循环经济,并转变为绿色经济。目前,欧盟已经构建了由1项战略(欧洲塑料战略),5项法规(《关于包装和包装废弃物的指令》《废弃物框架指令》《欧盟一次性塑料指令》《欧盟塑料袋指令》和《欧盟关于塑料废弃物运输的指令》)和2项提案(《欧盟塑料税》《欧盟碳边境税》)组成的政策法规体系。
欧洲塑料战略中明确提出废塑料的回收利用率目标:在2025年达到50%,2030年达到55%。不仅生产者责任延伸(EPR),在禁限一次性塑料方面,欧盟《关于一次性塑料的指令 (SUPD)》自2021年7月3日起禁止 15种一次性塑料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同时,还对再生塑料含量做出了明确要求,即2025年达到25%;2030年达到30%。
02.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摇摆回归型
美国在政策法规体系方面主要由各州的独立法令组成,各州对塑料污染治理的态度和力度不尽相同,其中仅加州和华盛顿州对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较积极。环境保护局(EPA)于2021年11月发布了国家回收战略(NRS),其中设立了2030年废塑料回收利用率达到50%的目标。
在美国加州等10个州实施押金返还制度(DRS),以促进塑料容器废弃物的回收。押金返还制度,也称容器返还制度容器返还预付押金或押金返还计划,是指在购买产品时收取附加费用,并在返还产品时给予返还。
▲美国以占全球4%的人口,生产了全球17%的塑料垃圾
日本在塑料污染治理方面的态度摇摆不定,在2018年,在2018年G7峰会上,日本拒绝签署以”减少一次性塑料使用,2030年前达到废塑料循环利用率55%”为目标的《海洋塑料宪章》。
日本在1995年通过《容器和包装回收法》引入了包装的生产者责任延伸。该法案规定,所有包装品制造商、零售商和批发商、以及进口商需要支付费用。在禁限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方面,日本从2020年7月开始不再免费提供塑料袋,2022年4月起不再免费发放塑料餐具和吸管,与塑料袋一起被征收 "塑料税"。
03.以我国和澳大利亚为代表的稳步推进型
我国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近年围绕禁限塑、循环利用和生产者责任延伸等方面频繁出台塑料污染治理的政策法规,已初步构建完成污染防控法规体系。在2021年9月15日印发的《“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明确了回收目标: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大幅减少;农膜回收率达到85%。
在禁限塑方面,2020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继2008年旧版“限塑令”,再一次加大力度整治塑料污染问题,明确了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并制定了具体的退出时间表。在循环利用方面,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指出要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
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在塑料污染治理方面政策法规体系的建设虽各有侧重,但总体来看具有以下四个共同点:
一是,通过制定明确的废塑料回收及回收利用目标,积极推动塑料污染治理;
二是,通过禁限用一次性塑料实现源头减量,进而减少塑料垃圾处置压力;
三是,通过生产者责任延伸、塑料税获得专项财政收入,利用财政手段激励更多的废塑料回收再利用;
四是,通过明确的再生塑料加入量要求,激发塑料生产端对再生塑料的需求,推动废塑料的循环利用。
而要推动废塑料循环利用的难点有三:回收收集、预处理、再生制备。
在废塑料预处理这方面,可以使用斯瑞德破碎机,将各种塑性塑料和橡胶塑料,如异型管、塑料棒、塑料薄膜和废旧橡胶制品等,破碎成粒径98%小于30-80mm的物料块(单轴破碎机),使其更容易贮存、运输,为后续塑料再生利用处理作铺垫。